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山亭区人民法院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和上级法院安排部署,紧紧围绕“6+3”顽瘴痼疾整治,聚焦目标任务,坚持刀刃向内,精准靶向发力,不断激发自查自纠内力,发挥组织查处威力,提升顽瘴痼疾整治效力,全院干警积极参与,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顽瘴痼疾整治成效予以公示: 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情况 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相关要求,全面准确填写“三个规定”情况自查补报书,并对申报情况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举办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三个规定”“万长”大宣讲报告会,院长向20个部门的领导干部进行宣讲,签订公开承诺书62份。截至目前,对违反“三个规定”情况进行清查,共有7名人员主动通过“三个规定”填报平台进行有事报告,其中,5条信息为正常记录,不违规;1条信息的当事人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1条信息的当事人被区纪委监委立案调查。2018年以来,有1名干警违反“三个规定”,涉嫌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二、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情况 全面排查全体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及其配偶、子女等近亲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等情况,建立台账,迅速整改。截至目前,共发现6名干警存在违规情况,5名干警家属合法经营。认真兑现从宽从严政策,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主动说明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的4名干警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对企业已注销的2名干警,监察室进行了谈话提醒。 三、整治违规参股借贷问题方面情况 经过自查和排查,有一名干警家属合法持有农村信用社员工股,不存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四、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情况 对1990年以来的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共梳理出7件案件,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其中有2起案件未按照2019年规定即需县级以上医疗部门鉴定后才能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作为问题案件上报省法院,后经市法院反馈意见,由于案件已生效十余年,被告人均判处拘役二个月,现已监外执行完毕,且监外执行期间没有发生违反监外执行有关规定的行为,不再作为问题案件。 五、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情况 有90个案件按照法律规定7天内完成了立案审核,违反了省法院文件3天内完成审核的要求,对相关责任人均按照省法院意见作出了组织处理,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六、整治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情况 对主动说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问题的1名退休人员移交区纪委监委处理,区纪委监委给予其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讨,退回违法所得128400元。 七、整治强化多元解纷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工作不足问题情况 完善诉非对接机制建设,发挥特邀调解员作用,加大诉前调解力度,深化诉源治理,共同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切实减少诉讼增量。截至目前,特邀调解员共参与调解案件1073件,调解成功515件,调解成功率达47.99%。加大困难当事人诉讼费减缓免措施适用力度,减缓免交诉讼费8万余元。 八、整治办案质效不高问题情况 召开发改案件评析会,查找存在问题,分析被发回、改判的原因,推动审判质量提升,截至目前,一审案件被发改率为0.89%,相比队伍教育整顿前降低了0.03%。2018年以来,二审发回重审和再审发回重审案件共计38件,其中37件已经重审结案;二审改判和再审改判案件共计92件,今年以来发回重审案件为0件。结案率为73.6%,结收比为81.74%,服判息诉率为91.75%,相比队伍教育整顿前分别提升25.28%、21.55%、1.59%。对存在办案瑕疵的4名干警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九、整治智慧办案和司法公开不足问题情况 全面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应用,加强结案关口管控,专门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在审管办负责审批结案,对不符合全流程网上办案要求的,坚决不予通过,一律退回补充。6月份以来,除裁判文书网上生成率为98.85%外,全员上线率、网上阅卷率、程序性文书生成率、合议笔录会签率和裁判文书网上会签率均达到100%。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力度,应上尽上,截至目前,裁判文书上网率为69.64%,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3个百分点。 下一步,山亭区人民法院将严格按照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安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严措施持续深入推进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人民群众评价,以监督促整改,以评价验成效,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 山亭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