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有关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审理规定,8月2日下午,山亭区司法局就山东某达油气销售有限公司山亭服务区东区加油站不服山亭区应急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案举行复议听证会。 听证会上,双方当事人依照程序,充分表达了各自的观点,围绕主持人总结的案件焦点问题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 通过听证审理,进一步查明了案件事实,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辩论权,提高了行政复议公信力,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的合法权益,增强行政复议的公开透明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