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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山东分社刊发山亭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经验做法

来源:山亭区检察院编辑:山亭区检察院时间:2021-11-22

近日,新华社山东分社《高管信息》第41期(总第272期)以《山亭区检察院多措并举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为题,刊发山亭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经验做法。


文中指出,针对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儿童、少年违法犯罪、遭受犯罪侵害比例“双高”及监护缺位等问题,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检察院自觉扛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主导责任,推动全区形成了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取得显著成效。


山亭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在全市率先成立未检办公室,建成300平方米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区——“翼云心语”工作室。办案区设有身体检查室、讯问询问室、心理测量室、心理疏导室、沙盘游戏室、亲职教育室,配备了同步录音录像、心理疏导、心理测评等相关办案装备和设施。同时,配套建设全省首个青少年心理健康科学教育展厅,将司法办案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宣传、普及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

山亭区检察院认真做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到中小学校开展性侵害未成年人预防教育,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检察长走进直播间等活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山亭区检察院全面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优先、综合保护原则,在办案过程中积极探索“控辍保学”领域行政公益诉讼,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工作。办案中以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形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义务教育法定职责,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从源头上治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依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实现了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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