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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区人民检察院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

来源:编辑:时间:2022-04-08


2月24日,为进一步强化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效能、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按照高检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山亭区人民检察院、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区分局在分局办公楼共同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王琦,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令源出席会议讲话并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分管领导,各相关部门干警参加会议。

王令源检察长在讲话中指出,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是政治安全、历史敏感节点“大年”,维护社会稳定大事要事多,做好全区检察、公安工作意义重大。

王令源检察长强调,要充分认识高检院、公安部《意见》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通知》精神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全面做好的新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运行和职能履行工作;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区公安分局办案配合监督等工作,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落实:


1.坚决贯彻落实《意见》《通知》要求

检警双方要严格执行最高检、公安部《意见》及省检察院、省公安厅《通知》精神要求,以新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载体,切实强化办案工作沟通协调和衔接配合,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打造成检警相互监督配合新的“前沿哨所”。


2.依法履职,切实强化办案工作协作配合

检察机关将定期派员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职责,推动法律监督同向化、系统化。


3.持续强化信息共享,打造互通办案平台

要探索健全完善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数据共享制度机制,实现数据双向交换、共享,探索接入信息共享平台开放机制,保障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长期、稳定、有效运行,推动案件办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揭牌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和相关部门干警实地参观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召开座谈会进行了工作座谈。与会人员一致表示,今后将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桥梁纽带和平台作用,增强检警沟通协作工作,以办案工作的高质量、高质效,共同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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